00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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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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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GB16297-1996
代替 GB3548-83 GB4276-84 GB4277-84 GB4282-84 GB4286-84 GB4911-85 GB4912-85
GB4913-85 GB4916-85 GB4917-85 GBJ4-73 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6.4.12 批准 1997.1.1 实施
前言
前言前言
前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的规定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工业 三废 排放试行标准 (GBJ4 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
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
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 33 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最高允
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 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 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
标准共同存在 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 其余均执行本
标准
本标准从 1997 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
行废除
GBJ4-73 工业 三废 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1 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 33 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 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
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 锅炉执行 GB13271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
执行 GB9078 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执行 GB13223 1996 火电厂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焦炉执行 GB16171 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
厂执行 GB49151996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物质排放执行 GB14554 93
臭污染物排放标 汽车排放执行 GB14761.1 14761.7-93 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摩托车排气执行 GB 14621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
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
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设计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2 2
2 引用标准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 1996 环境气质标准
GB/T 16157 1996 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定与气污染物采样方法
3
3 3
3
本标准用下列定
3.1 标准状态
度为 273K 压力为101325Pa 时的状态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 均以标准状态
下的干气为基准
3.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理设施后排气中污染物任何 1时浓度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指无理设施
排气中污染物任何 1时浓度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 1时排放污染物的质得超过的限值
3.4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过排气的无规则排放 低矮排气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 在一
也可造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因此 在执行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指标
时 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污染物浓度增加予扣
3.5 无组织排放监控
照本标准附录 C的规定 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的监测点
3.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指监控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 1时的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7 污染源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间等)
3.8 单位周界
单位与外环境接界边界 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边界 若无法定手续 则按目
前的实际边界确
3.9 无组织排放源
指设露天环境中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 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
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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