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2021•8•27”较大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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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萧县“2021827”较大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
2021 827 136 分许,宿州市萧县发生一起较
大火灾事故,造成 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52.78 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
求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问责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
消防工作责任,狠抓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开展居民自建房消
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坚决扭转今年以来火灾多发这一被动
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授权,省应急管理厅牵
头成立了省政府宿州市萧县“2021•8•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
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同志任组
长,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
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以及宿州市政府派员参加,全面负责
事故调查工作,并选派了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开展事故调查
工作,同时邀请省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
实效四不放过的原则,先后调阅了相关部门的大量原始
资料,对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勘验、调查
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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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
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
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下:
一、基本情
(一)建(构)筑物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于宿州市萧县杨楼镇,起火部位位于萧县刘永
活禽屠宰点的泡沫夹芯板房,火势蔓延后造成飞达电子超市
两层、孟凡军商店二层不同程度过火,过火面积 587 平方米。
刘永活禽屠宰点位于淮河路道路南侧,属于杨楼镇农贸
市场集中经营区域主要经营范围为活禽宰杀及销售其西
侧为萧县曹家小吃部,南侧为飞达电子超市,东侧为空地。
2018 年左右,该屠宰点搭设了泡沫夹芯板房电气线路为店
主刘某自行敷设。
飞达电子超市位于黄河路与淮河路交口东南角(如图 1
该建筑北侧为萧县刘永活禽屠宰点,南侧为孟凡军商店西
侧紧邻黄河路,东侧为居民住宅(如图 2经调查,该建筑
房地产权利人为杨某,房产证标注建筑面积 121.64 平方米。
该建筑为杨某父亲所建,房屋建成时整体为两层砖混结构局
部含钢筋混凝土梁柱混合承重结构体系。2009 7月,杨某
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之后杨某将二楼东侧露台加盖彩钢板房。
事故发生前,一层主要用于经营使用,二层主要用于储存货
物,2020 年,杨某在房屋北侧搭建一铁皮房,用于存储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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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筑无物业服务企业。
1事故发生地地理位置图
2发生火灾建(构)筑位置示意图
(二)审批许可情
2009 626 日,原萧县建设局给杨某颁发安徽省
宿州市萧县“2021•8•27”较大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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